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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的“中国城”──唐人街随笔
2008年5月5日     ccs(荐)     阅读次数:2223

李欧梵

  记得十几年前家住新竹的时候,往往每月必会到台北去“朝圣”一次。星期天一早搭车去,看一两场外国电影,吃一两顿小馆子,在书店逛逛或买几本书,然后晚上再乘车回来,这一个礼拜的生活,无形中就充实了不少。到了美国以后,住在距纽约不远的一个小镇上,纽约的“唐人街”却成了我每月朝圣的新“麦加”。每一个月中,我总要抽空去一两次,总在周六或周日,也是一早搭车去,看一两场中国电影,吃一两顿中国馆子,到中国书店里逛逛或买几本书,也会觉得生活充实了不少。

  唐人街在我生活的边缘,然而也往往会成为我心灵中的重镇。去国已久的中国人,常常会不约而同地到唐人街买东西、吃馆子,外国人每逢礼拜天上教堂,中国人则上唐人街。唐人街是老华侨的温床、新华侨的聚会所,也是美国人眼里的小中国。也许我们应该把唐人街的英文原名直译过来,干脆称它为“中国城”(Chinatown),可能更恰当一点。

  美国最著名的“中国城”有两个,一在旧金山,一在纽约,每一个“城”里都不只一条街。以前我很喜欢旧金山的中国城,因为它比较干净、漂亮,最近我却爱上了纽约的中国城,因为它更有“中国”味,往往使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。

  从纽约地下车道的出口走出来,首先呈现在眼中的中国城是一片零乱:鲜红色的电话亭,五花八门的店铺招牌,歪歪斜斜的中国字,街道旁边的小贩,拥挤的行人,还有那一家门面已旧的黄色电影院──外国“美女”的裸体照片,配上不伦不类的中文译名。一个初到纽约的游客,一定会觉得这是一种“半下流社会”。我初到纽约的时候,朋友带我去逛唐人街,我总觉得不舒服,看到那些年老的华侨那副“不务正业”的样子,更是不顺眼。在馆子里吃饭,不会用广东话叫菜,被迫用英文,看堂倌的那一脸不屑的冷漠表情,真想拔腿就跑,不再受骗了,走到街上,又怕小偷或扒手,或街角上的不良少年。纽约的治安本来不好,唐人街又在意大利区旁边,我对于意大利“Mafia”(黑社会)的恐惧,也带到“唐人”身上了。

  最近几年,我对纽约熟悉多了,而且又去过一次香港,学了一点半吊子的广东话,所以在中国馆子里点菜时,信心也增强了,对于“中国城”的恐惧也逐渐消除。而且,近两三年来,每当我想要炫耀我的广东话时,侍者说的却是国语,他们既不把我当外国人,我也把他们视为同胞。一种同是“黄面孔”的种族亲切感,遂因而建立。有一次我到一家店里买菜,和店里的那一个胖胖的老板扯上了,他竟然由广东话转到国语,又从国语转到山东话,我们两个人变成了北方老乡,所以我此后每次去买韭菜或豆腐干的时候,他总是多给我一点。还有一家广东小吃馆,我每次去的时候,如果是一个人,就饭菜照常,如果带了朋友──特别是女性朋友──光顾,侍者一声不响地就会奉上一大碗“例汤”,而且还会对我作一个会心的微笑,我初时颇为受宠若惊,后来发现这种不成文的“陋规”,倒是随意施舍的。中国餐馆和法国餐馆有一个相同之处:不论菜单上的“明文规定”如何,顾客总会受到一点人情上的例外招待,在高级的法国餐厅里,这种招待是势利的,“人情”视金钱而定;在“低级”的中国餐馆里,才有真正的人情味,那一碗“例外”的“例汤”,喝起来总觉得十分舒服。

  我是一个影迷,在台湾的时候专看外国片,国产片很少问津,到了美国以后,反而看起国产片来了,于是,“中国城”又成了我的电影文化城。纽约唐人街的几家电影院,似乎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,中国电影必须两片同映,而且往往是一“软”一“硬”:“软”绵绵的言情或艳情片,配上“硬”绷绷的武打片,以便迎合男女老少的不同口味。事实上,台港近年来的电影制作,也只有“软”“硬”二类,高水准的文艺片绝无仅有,赤裸裸的社会写实片也很少见。唐人街的电影观众,大部分是为了娱乐,也为了“逃避”,在餐馆或洗衣店工作劳累之余,就到电影院去散散心。我们这些留学生,看中国电影也是为了逃避──逃避美国社会的紧张和繁忙,但是除此之外,也多少有一点“思乡”的意味,看到电影中的香港和台湾风景,不觉心旷神怡,甚至有时候体会到那股台港特有的“味道”,不论剧情如何牵强附会,演员如何生硬造作,我看中国电影时实在是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而是只求一“醉”而已。初时我对于自己的这种态度颇感不安,因为对中外电影,我显然是用了两种尺度,但经反复思考之后,也觉得这种“畸形”的态度未可厚非,中国人在外国漂泊,在美国的“中国城”里怀缅中国文化,本来也是带有一点“畸形”的心理。我们这些留学生,本来就是“中国城”中的过客,我们在唐人街没有根,而只是生活在唐人街的边缘而已,而唐人街却又在美国社会的边缘,双层隔膜之下,“中国城”岂不正像一部电影?而在“中国城”中看中国电影,更谈不上文化上的“真实”了。

  因此我不禁逐渐感到,我和餐馆的侍者和杂货店的老板之间的“血浓于水”的种族感,也实在是很淡薄的,在他们眼里,我是一个黄面孔的顾客,虽然我给的小费没有外国人多(但这种情形也在变化之中,纽约的唐人街畔,年老的游客越来越少,而住在纽约城内──特别是城北的哥伦比亚大学区及城南的纽约大学附近的格林威治区──的年轻人或学生,却经常成群结队来唐人街吃饭,他们给的小费也不多),然而我常常来,而且,说不定他们早已看出我心理上的需要,在我面前说几句家乡话,或多给我一碗例汤,也略能满足我的思乡情绪,至少可使我在“中国城”里没有失落感。这是一种施舍,也是他们演的一出中国戏,正好像银幕上的王羽或甄珍,用拳打脚踢或浅笑微盼来满足我们所要求的“中国味”一样。我有一个朋友,有一天和公司里的外国老板吵了一架,回家以后又受了妻儿的气,就愤然出走,跑到唐人街大看中国电影,到深夜才回家,害得他太太差一点去报警。

  美国的“中国城”,是这一代海外华人心灵上的“避难所”,大部分的中国人,到中国城来别无他求,只求一“醉”,在酒足饭饱、剧终人散之后,又要打起精神,在异国的社会中“混”下去。这一种逃避式的“朝圣”心情,是国内的读者和美国的友人很难了解的。大城市里有“中国城”,没有“中国城”的小地方,则以中国餐馆代之,如果没有中国餐馆,则往往是在几家中国人家里轮流聚会,海外的华人,就靠了美国社会中这些大大小小的“孤岛”来延续他们的文化生命。

  在美国谈“中国文化”,比较困难,也比较复杂。“中国城”里的中国文化,如果仔细分析起来,非但与台港地区的中国文化有不同之处(当然与大陆上的文化更大异其趣),而且更与五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脱了节,虽然不少古老的习俗仍存,然而也只有老一辈的华侨仍能体会到这些习俗的真正意义。年轻一代的华侨──也就是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侨──眼中的唐人街,和留学生眼中的唐人街,在意义上就有显著的不同。年轻一代的华侨,往往在唐人街长大,所以对于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久而生厌,极思反抗,他们最初都很想挣脱“中国城”的桎梏而打入美国社会,他们计划于飞黄腾达、娶妻生子之后,在美国大城市的郊区买幢房子,和大多数美国中上阶级的人一样,安度其“郊区生活”(所谓“suburban living”)。

  然而,近几年来,由于美国国内各少数民族运动的风起云涌,不少土生土长的美籍华人(简称为ABC,即American-born Chinese的简写),在心灵上突然感到一种“认同”的危机,他们觉得不论自己如何美化,在美国白人的眼里,他们毕竟还是黄面孔的华人,但是在来自台港的留学生眼里,他们又不禁太过美化了,言谈举止,与美国人无异,只不过虚有其华人之“表”而已。身处在这两种“歧视”的狭缝之中,不少年轻的ABC,就主动地向唐人街认同,因为唐人街既非中国也非美国,而是美国社会中的“中国城”,正适合他们少数民族运动分子的心理。最近几年,大学里的ABC,更成群结队,到各大城的唐人街去义务服务,他们访问年老的华侨,拍摄唐人街的纪录片,组织义诊中心,为老华侨看病,并出版刊物,为唐人街──也更为他们自己──说话。

  他们这一腔热诚,表现了不少年轻人的朝气和干劲,也反映出不少心理上的烦恼和不安。他们虽然口口声声地说要为唐人街献身,但是这种课余的献身工作也多少带给他们一点自我情绪上的满足,也许,他们这种“认同”上的“利己”需要,远超过他们真正“利他”的服务精神。正好像十九世纪末期俄国知识分子的“深入民间”运动一样,美国华侨青年的“唐人街”运动,并未必引起“中国城”里老一辈华人的激烈反应,在老华侨的眼中,这种深入唐人街的运动,是对于他们既成的生活方式的一种威胁,他们宁愿在美国人面前唱“唐人戏”,而不愿受同是黄种人的干涉。据我的一个深悉内情的朋友说,老华侨对于ABC青年的行动尚能谅解,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年轻人本是唐人街的后裔,然而如有台、港地区的留学生参加这种运动,却会引起老华侨的极大反感,因为他们总觉得这些留学生高高在上,处处以发扬中华文化自居,而向他们发号施令。老华侨愿意把唐人街作为留学生的“避难所”,却不愿让留学生和土生华侨把唐人街变成文化或种族运动的大本营。

  “中国城”里的中国文化,本来是一种早已变形的移植文化,老华侨的乡土观念似乎重于国家民族的热情。然而,情绪激昂的留学生和ABC青年却偏偏不满于老华侨的这种安身立命的态度,一部分青年要华侨认同祖国文化,另一部分青年却又要华侨掀起少数民族运动反对美国社会,交相夹攻之下,老华侨反而不胜其扰。这是我所看到和听到的唐人街里的“代沟”现象。年轻一代的华人运动,受其影响最大的仍然是年轻一代的华人,而不是老一代的华侨。

  华人运动的另一个对象是美国社会,在这一方面,成效最大的不是留学生,而是土生华侨青年。近几年来,他们搜集了不少资料,也出版了不少书籍,向美国读者介绍中华移民的惨痛历史,他们历数19世纪华侨在美国西部筑路时所遭受的虐待、美国移民法的不公,和美国各公司行号对黄种人的歧视等等详情。这一股“控诉”的激流,在美国社会上已产生了若干积极的反应,不少大学纷纷成立“美籍亚洲人”或“美籍华人”研究中心,报纸和电视广播界,也纷纷起用美籍华人,“哥伦比亚电视公司”的新闻记者Connie Chung和“纽约时报”的Frank Ching,目前都是红得发紫的人物,最近电视影集“功夫”的流行,也可以说是受了华人运动的影响。

  土生华侨中的知识分子,在他们的文化工作上,干得非常有声有色,他们对美国社会的影响,远非留学生可以望其项背。这几年来,土生华侨文化显然已经抬头,并且日益茁壮,这一种新文化,在本质上既非中国文化,亦非美国文化,它的语言是英语,它的社会渊源是唐人街,它的发言人是土生华侨,它的对象是美国社会。许多留学生对之不屑一顾,认为它不是中国文化,但是却也不免忽略了这一种新文化所藏有的丰富的内涵和动力。五六年前,我在旧金山的唐人街遇到一个怪人,他留了一头长发,在头后盘了一个辫子,经过友人介绍以后,我问他对于海外中国文化的看法,不料他却把辫子一挥,滔滔不绝地说:“什么中国文化?你们这些留学生满脑子就是中国文化,其实在美国社会哪里有中国文化?我是在唐人街出生长大的,我不会说国语,我的母语是英文,我的国籍是美国,我的文化背景就是这又脏又乱、为白人所耻笑的唐人街!我现在要以唐人街为荣,把唐人街的真相用戏剧的方式表现出来,我不像‘新闻周刊’中的那位华人记者,他根本是‘白化’了(White-washed),他哪里能代表唐人街?我现在刚写好一个剧本,正在排演,就是在讽刺他,也讽刺白人!”

  这一席话把我听得目瞪口呆,不过我还是鼓足了勇气问他一句:“作为一个黄面孔的华人,难道你对于中国的文化毫无向往吗?”

  “什么向往?这都是废话!”他理直气壮地说:“我根本不懂中国文化,也没有时间搞中国文化,更没有什么兴致。请问你,在美国社会谈中国文化又有什么用?”

  他这一阵反驳竟然使我哑口无言,于是就只好伸出手来,和他握了一下,并祝他好运。事隔数年以后,最近我在美国报章杂志上屡次读到他的文章,他的剧本在纽约上演,也得到不少好评,这些作品,几乎完全以唐人街为背景,但是剧中的人物却是个个有血有泪,他们把在白人误解和歧视下的满腔愤怒,像山洪暴发一样,倾泄无遗。这位目前鼎鼎大名的剧作家,就是Frank Chin,他和《纽约时报》的Frank Ching不同,二人观点也各异,而且还在一本纽约唐人街的杂志上打过笔仗。剧作家Frank Chin认为这位名记者Frank Ching早已与白人妥协,成了当权派,而后者则认为前者除了愤怒以外,仍然无济于事。且不论二人孰是孰非,这一位美国剧坛上的“愤怒的年轻人”,却使我留下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。

  Frank Chin虽然代表土生华侨文化的一个极端,然而他已在美国艺坛争得一席之地,他的成就,早已凌驾在“花鼓歌”黎锦扬之上。黎锦扬笔下的唐人街,是美国电影中的布景,“花鼓歌”中的人物是白人脑海里的浪漫意象,黎锦扬为了讨好美国人、做美国人的生意,遂不惜助长美国人的偏见。Frank Chin虽然矫枉过正,但是我宁愿接受他的唐人街,即使生他的气,也比看黎锦扬的电影痛快的多。也许,在美国的社会中产生这种愤怒的作品,是理所当然的,Frank Chin的戏剧,使我想起了美国黑人作家LeRoi Jones的作品,二人的基调同是愤怒和热情。近年来美国的黑人运动,已使白人几百年来遗留下来的对于黑人的印象大为改观,黑人已不再是木讷无知、唯命是听的奴隶,而成了有血有肉的人。土生华侨的文化运动,虽不见得能改变唐人街老华侨的心理,但至少也会使美国白人对美国社会中的“中国城”另眼相看:美国的华人,也不仅是餐馆或洗衣店中的人物而已,他们除了勤俭朴实、默默地以笑脸迎人之外,也有无尽的辛酸和血泪。

  作为土生华侨文学中的中心意象,唐人街的意义似乎更大了。走笔至此,我不禁想到最近看过的一部名片──波兰斯基(Roman Polanski)的《唐人街》,这部电影的故事与唐人街全然无关,然而却以唐人街为片名,似乎颇有寓意。我认为这部影片的主题是人性的败落,片中人物的罪恶是洗不清的,所以波兰斯基在片中屡用清水和浊水来表现。水的意象,本是波兰斯基的神来之笔,他的另一部名作《水中之刀》也是以水为象征。《唐人街》一片中的灌溉之水,却权操在老奸巨猾的约翰。休士敦之手,休士敦和自己的亲生女儿费唐娜薇通奸,因而引出一连串冤孽。当故事发展到费唐娜薇的豪华住宅的时候,我突然发现宅中的仆人都是华人,似乎女主人对华人颇有偏爱,直到片终的高潮──在洛杉矶唐人街的一场枪杀──过后,我才恍然大悟,原来片中的华仆就是罪恶的代表人物,女主角体尝罪恶,所以特别亲近华人,最后所有的罪恶人物都齐集在唐人街,如此看来,“唐人街”岂不成了罪恶的渊薮?

  波兰斯基一向偏重人性中的罪恶一面,据说他特别修改了片中的结局,使万恶之首的约翰。休士敦扬长而去,这显然是他的悲观哲学的表现。我不反对波兰斯基的悲观,但却不禁为他心目中的“唐人街”摇首兴叹!“唐人街”一直是西方人眼中的罪恶之地,这一个观念,原非波兰斯基的创见,而是渊源已久,Sax Rohmer笔下的“傅满洲”(Fu Manchu)小说和电影,不是已经把唐人街视为罪恶世界吗?也难怪身历其境的Frank Chin要愤怒了!

  我发现自己对于美国的“中国城”的感情更深了,外国人越把它视为罪恶之源,我越想把它作为我心目中的圣地。

  一九七五年三月三十日

  “唐人街是老华侨的温床、新华侨的聚会所,也是美国人眼里的小中国。”

  李欧梵寥寥几笔,道出了唐人街的实质。

  不过李欧梵是知名的学者,他这篇散文的目的也不仅仅在于替唐人街说点什么,中心在于阐述自己的文化观──美国的中国城,中国城的文化现象,以及愤怒的剧作家Frank Chin和土生华侨的文化运动。

  在文化的背景下考察今昔唐人街的变迁,又穿插以作者本人的直观感受,包括进餐时的热情、到中国城寻梦的寄怀等,使一篇学术性的议论文洋溢着浓郁的情趣,读来令人怦然心动。

  李欧梵把唐人街整个儿吃透了。他的角度很独特,取一种似华人又不是华人,像美国人更非美国人,不是台港人也不是大陆人的角度,主观而又客观地描述了美国唐人街的风情:前半部分重在景致的描写,写作者对一片零乱的中国城的不适应,尤其写到他把对意大利黑手党的恐惧带到唐人街时,此时的唐人街分明是美国人眼中的罪恶之渊。

  但作者接下去笔锋陡转,写到了“黄面孔”的种族亲切感,写到了胖胖的老板和“例汤”,人情味便油然而生。唐人街又成为中国人的唐人街了。

  前后两种感情的变化,李欧梵写得真挚细腻,还夹杂着几分自嘲式的幽默。

  散文的重要部分不在饮食,尽管饮食也是一种文化现象。李欧梵这里着重于中国城的中国文化心态的分析。老华侨、留学生、美籍华人,虽然外貌上一律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,经作者略一分析,竟呈现出如此不同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观,非对美中文化有深刻研究者,是绝计估不透的。

  散文至此,由人情进入理性,由风物转向学术,它真正的价值也体现出来。李欧梵认为:中国城的中国文化,本就是一种早已变形的移植文化。这是极有见地的观点。他对土生华侨弘扬中国文化的赞叹,并评定为“在本质上既非中国文化,亦非美国文化”的“新文化”,更显示出学者的慧眼。

  散文最后,与首段呼应,由波兰斯基的名片《唐人街》引出大段感怀,对美国人的流行观念──唐人街是罪恶之地进行了不留情的反驳,称为“我心目中的圣地”,把作者种族的自尊上升到极点。读至此处,相信无论西方人还是东方人,都会为作者的雄辩所征服,并愿到“圣地”一游的。

  《美国的“中国城”》是典型的学者散文,自由度大,议论性强,学术气氛浓,旁征博引的同时又富有感情。读这篇散文,你可以真正了解一个中国人在美国的典型心态,也深刻地理解了“龙的传人”们别一种生命状态。

   选自《中国散文鉴赏文库(当代卷)》(百花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)。李欧梵,台湾人,长期旅居美国。学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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